满城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高检院有关要求,更新办案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省妇联授予“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连续5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两年来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件53人,批准逮捕19件25人,提起公诉20件28人。高度关注涉未重大社会敏感案件,落实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快报处置机制。对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未成年人性侵害等引发舆论关注的涉未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依法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推动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近两年共提前介入8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宽容不纵容。满城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牢固树立与新时代新任务相匹配、相适应的新工作理念。办理的李某某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涉案未成年人刚获得大学录取通知书,满城区检察院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保障其求学顺利进行。
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近两年来为24名涉罪未成年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听取律师意见;全面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共到场63人次;督促公安机关在移送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时提供社会调查报告;对符合条件的17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在对案件进行审查时,发现刘某某强奸案的被害人田某某生活困难,对其进行了司法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保定市检察院法治巡讲团到满城镇中学开展以“检爱护航,未法前行”为主题的法律宣讲,对所到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督导检察。法治副校长进校普法授课50余次,未成年人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
拓展深化“护蕾工程”。通过检察开放日,邀请学生200余人次走进检察院,组织中小学共2.8万余名学生观看“法治小课堂”普法宣传视频,学生们学法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联合满城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37家宾馆从业人员进行了强制报告制度培训。拍摄的法治宣传片《莫让青春入歧途》被多家媒体转发,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先后开展“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专项活动”“旅馆业涉未犯罪治理专项活动”“涉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活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守护儿童暑期安全”等活动,在保障未成年人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提升。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儿童暑期溺水防范问题、在学生群体高发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问题、询问女性被害人时没有女工作人员在场、涉案旅馆未对未成年人入住进行登记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
深入推进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建设。与共青团满城区委联合成立“满城护蕾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2020年在办理贾某某抢劫案中,因疫情原因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满城区检察院委托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指派人员去唐县参加讯问,保障了诉讼工作正常进行。
深入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建设。2021年7月,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和区人民医院签订《满城区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实施方案(试行)》。目前,满城区检察院已完成一站式办案区建设,地点设在区人民医院,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体检、询问均在此一次性完成,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
深入推进心理公益联盟建设。联合满城区妇联签订《关于成立满城区“润心”心理公益联盟的实施方案》。该联盟受区检察院与妇联的指导与协调,建立心理咨询师人才库,开展辐射全区妇女、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目前已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全覆盖,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在实验中学进行了两次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