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创新“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建设,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根据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大数据检察监督活动的要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负责人参加会议,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满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翀主持会议。会上,针对满城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存在被依法决定行政拘留、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未按规定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和执行地县级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讨论交流,剖析了区公安局存在沟通联系机制不健全、执行程序不规范、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原因。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满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区公安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一要建章立制,设立专人负责沟通联络,共同肩负起监督履职责任;二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每月定期对辖区内的在矫人员进行系统查询,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三要加强培训,学习法律法规,更新办案民警的执法理念,切实提升办案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区公安局表示,针对此次专项检察活动发现的问题,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落实,及时进行反馈。区司法局感谢检察机关为社区矫正工作保驾护航,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共同破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监督员对座谈会的形式高度认可,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理念,有利于稳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此次座谈会,聚焦解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增进公检司三机关的沟通协作,通过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融入检察机关日常履职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精准性,助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为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