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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治报》刊发丨保定满城检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助企业挽损
时间:2024-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北法治报刊发截图



近日,《河北法治报》刊发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司员工内外勾结 8个月骗取9000余吨货物 保定满城检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助企业挽损》一文


以下为《河北法治报》刊发原文



公司员工内外勾结 8个月骗取9000余吨货物

保定满城检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助企业挽损

“检察机关不仅帮助我们净化了企业内部职场生态,还帮助我们完善了制度,让我们对发展更有信心!”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保定市某预拌砂浆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道。

2023年底,某预拌砂浆有限公司在审计内部账务时发现,苟某在该公司购买石粉、石渣交易过程中,伙同公司调度员吴某(办案过程中因病去世)通过修改公司过磅数据,隐瞒真实的过磅重量,销毁真实票据,以制造假票据少付货款的方式骗取石粉、石渣等货物。后公安机关将苟某与吴某依法抓捕归案。

为帮助企业挽回损失,查明案件真相,满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引导侦查。讯问过程中,对于某预拌砂浆有限公司合谋骗取货物的控诉,苟某辩称其是公司的业务员,按期支取业务提成,少付的货款是抵扣的他应得的提成。吴某则供述,其是该公司的业务员和调度员,因工作原因获得修改过磅数额的超级权限,不存在违法修改数据行为。结合二人的口供与案件情况,办案检察官认为查清吴某的工作内容是否包含修改过磅数据以及苟某是否为该公司劳务人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具有重要影响。但办案过程中,吴某因病去世,给侦查取证带来了极大困难。

检察官转变办案思路,立即引导侦查人员调取企业规章制度、相关账务、工作流程等书证,并调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管理人员、负责人证言,证实苟某并非该公司业务员,而是合作客户,仅仅是因为其具有较好的销售渠道,某预拌砂浆有限公司给予其一部分回扣,但苟某与某预拌砂浆有限公司并不存在劳务关系。同时,也证实吴某作为公司的调度员,不具有修改过磅数据的权限,其是在偶然的情况下知道了公司修改过磅数额的密码,后公司因管理不规范未采取密码保护措施,致使吴某钻了漏洞。最终,办案人员查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期间,苟某和吴某合谋骗取某预拌砂浆有限公司石渣、石粉9058吨,价值452900元。

今年1月15日,满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苟某向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2月29日,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苟某有期徒刑9年,罚金10万元。

与此同时,检察干警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某预拌砂浆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员工身兼数职,忽视商业秘密保护;造假票据未能发现,财务监管存在纰漏;内部制度培训懈怠,员工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结合案件情况,满城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提出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组织架构、强化法治教育等建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参与对检察建议的公开送达,现场对企业进行释法说理。

“检察机关用专业知识和精准服务,帮助我们构建和完善刑事风险防控机制,助力企业发展行稳致远。”听证会后,某预拌砂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检察机关表达了感谢,并针对司法建议书的内容,建立了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员工进行商业保密工作培训,取得良好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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