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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22-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保定市

满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根据《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办理文电、会务、机要、文秘、档案、保密、检务公开等工作;协助督办上级重要文件、

批办事项;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及管理检务协作、经费资产、基础建设、科技设备、交通工具、接待、后勤服务、检察技

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犯罪及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

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对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对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试行法律

监督。

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监督,对法律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

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

政治部: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检察宣传、表彰奖励、舆情应对、党建群团、党风廉政、检务督察、离退休等

工作。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定市满

城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单位当年全部收入。2022 年预算收入 105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59.85 万元,政府基金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 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

院年度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2 年支出预算 105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58.84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876.34 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 82.50万元;项目支出 101.01 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2 年预算收支安排 1059.85 万元,较 2021 年预算增加 106.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5.19 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101.01 万元,主要为 2022 年部门公用经费转为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我部门运行经费共计安排 82.5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2 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28.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 万元);公务接待费 1.54 万元。与 2021年相比减少 0.08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实际情况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五、预算绩效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检察监督绩效目标,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

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完成情况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办理全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办案安全;开展全县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二)分项绩效目标

(一)检察监督

绩效目标: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

律的正确实施。

绩效指标: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成率达到 95%。

(二)涉检信访办理

绩效目标: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绩效指标: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率达到 95%。

(三)综合业务管理

绩效目标: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绩效指标:各项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达到 100%.

(四)综合事务管理

绩效目标: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绩效指标:各项综合事务工作完成率达到 95%。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工作保障制度等,为全年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奠定制度基础。

2、加强支出管理。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编细编实预算、加快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及时支付资金、6

月底前细化代编预算、按规定及时下达资金等多种措施,确保支出进度达标。

3、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要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

4、做好绩效自评。按要求开展上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和报废处置管理,做到支出合理,物尽其用。

6、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对绩效运行情况、重大支出决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督导,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做好审计、财政监督等外部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7、加强宣传培训调研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本部门职工业务素质;加强调研,提出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八、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

收入等。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 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 三公” 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

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

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用。

9、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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